为规范我校学生参加海外交流活动及海外友好院校来校交流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学生海外交流指按校际交流与合作协议约定,以如下方式开展的活动:
(一)双方互派交换生(一般学习期限为3个月及以上);
(二)我校单向派出交换生(一般学习期限为3个月及以上);
(三)短期游学项目(一般为1周到3个月);
(四)我校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科研等海外交流活动。
一、管理机构
成立由分管外事和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际交换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政策制定、总体实施和管理评估。具体职责如下:
(一)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统筹全校统一开展的项目,协调校际交换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派出学生候选人进行选拔,并负责对入选学生进行派出和管理。各学院自行开发执行的海外交流项目由学院负责学生的选拔、派出和管理。
(二)学分认定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方案,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定。
(三)选择来我校进行专业学习的海外交流本科学生,由国际交流合作处会同教务处负责落实接收学院,其教学和日常管理由所在学院负责。
(四)选择来我校进行汉语学习的海外交流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教学和管理。
(五)研究生层次的海外交流学生,由国际交流合作处会同研究生院负责落实接收学院,其教学和日常管理由所在学院负责。
二、海外交流学生选拔与派出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学生的一般要求
1. 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外语(英语或交换国的官方语言)能力优良,并符合交换学校的入学要求;
3. 学习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4. 符合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5. 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境)学习任务;
6. 具有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
7. 休学期间,学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海外交流活动。休
学期满,学生需办理学校复学手续后,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海外交流活动。
(二)申请程序
学校公布学生海外交流项目计划及名额后,学院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学生在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交换生项目
(1)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校际交换学生申请表(附件1);
(2)中、英文成绩单(需经所在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3)个人简历(英文);
(4)外语水平能力证明,如:英语IELTS、TOEFL或GRE成绩及其它学习目的国所需要的语言水平证明等;
(5)出国学习计划书;
(6)其它国外合作院校所需文件。
2. 游学项目
(1)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海外游学项目申请表 (附件2);
(2)其他项目要求所需文件。
(三)选拔程序
各有关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根据交流项目的性质和目的,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推荐适合人选。推荐工作完成后,学生填写《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海外交流学生推荐表》(附件3)递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全校选拔的项目,最终派出候选人名单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集体讨论决定并在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即向对方学校推荐候选人,征得同意后正式派遣。
(四)派出的相关规定
1. 派出前,交换生应与学校签订《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校际交流学生出国学习协议书》,参加游学项目的学生应与学校签订《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校际学生海外游学协议书》。
2. 派出学生到达驻地后,应于1周内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到,同时将住址和联系方式通知国际交流合作处及所在学院指定的联系教师,以便与学校保持联系。
3. 交换生在海外学习期间,相关学院需指派教师(本科生为班主任或辅导员,研究生为导师)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负责学生在海外学习期间的指导工作。
4. 交换生返校后,应立即向所在学院报到,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所在学院应及时举办座谈会、报告会等,安排交换生向本学院师生汇报在外学习的见闻体会,以扩大交流项目的影响。
(五)学籍管理
1. 交换生的学籍管理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负责。交换生应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签注)后,及时申请办理保留本校学籍的相关手续。
2. 交换生在海外学习期间,未经学校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在外停留期限、转往第三方学校学习或转往第三国居留。违者将取消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学籍、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 交换学生在结束海外院校的学习后,必须于15天内返校修读后续课程,按学校规定完成学业,违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4. 交换生在海外学习期间,应努力学习,定期向原学院汇报在外学习和生活情况;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遵守外事纪律,注意人身安全,不做有损国家尊严的事;遇到关系国家和学校利益及声誉的大事应及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机构和学校报告。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三、学分与成绩认定办法
(一)学分互认
1. 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对应的专业培养方案提出学分认定方案,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定。
2. 出国(境)前,交换生应充分了解申请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我校教学计划,填写《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交换学生学分互认申请表》(附件4),确定在申请学校修读的专业课程,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后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申请表原件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院教务办留存,复印件交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
拟修订:出国(境)前,交换生应充分了解申请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我校教学计划,填写《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交换学生学分互认申请表》,“交换学校拟修课程”应以外方高校官网中所列课程名称为准,确定在申请学校修读的专业课程,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后送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申请表原件由学院教务办留存,复印件交由学校教务处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在外留学期间,因客观情况需要调整在申请学校修读的专业课程,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汇报情况,或由学院指定的联络人统一向教学院长汇报,学生根据教学院长意见进行选课。留学完成回校后,重新提交“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交换学生学分互认申请表”,并附上与教学院长或学院指定联络人沟通邮件作为凭证。若学生未经学院教学院长同意即自行改选其他课程,该课程学分学校将不予承认。
3. 交换生在海外学习期间的学分认定采用以时间换学分的方式,即学生在海外学习期间,学生海外学习期间,完成《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交换学生学分互认申请表》中所列对方学校的课程并达到合格要求(根据留学所在学校的合格标准)后,取得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教学计划相应学期规定的学分。
4. 游学项目学分认定的实施,由学生所在学院结合项目内容与性质提出学分认定方案,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定。
拟修改:游学项目学分认定的实施,学生学习结束后获得成绩单或者结业证书,可被认定为我校素质教育的学分。
5. 学分认定在回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成绩认定
1. 海外交流学生返校后的成绩认定由各学院完成,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成绩认定需在学生回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可按以下两种方案之一执行:方案一:学生在海外交流期间对应我校相应学期内的所有课程成绩按照80分录入;方案二:根据学生出国(境)前填写的《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交换学生学分互认申请表》,按照一一对应的方式,将海外学习期间所修专业课程成绩转换为本校相关课程成绩,相应学期内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其它课程成绩均按80分认定。在保研以及评奖评优时,在海外学习期间成绩不计算在内。??
南京大学做法:按照学院指导性教学计划,根据其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内容转换相应学分,凡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内容与学生所在学院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无法对应的,统一转换为选修课学分。对于学院认定必须补修的课程,学生可在交换项目结束后补修。是否将在外期间的成绩算入保研由学院自主操作。大多数学院都不将这段时间的成绩算入评奖评优。
复旦大学:学分认定由各学院实施,在外期间成绩不计入评奖评优、保研。
苏州大学:如拟转换的苏州大学课程为公共体育类、思想政治类、军事类、职业生涯规划类、全校性公共选修类课程,直接记录等级,且该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学院认定必须补修的课程,学生可在交换项目结束后补修。另,根据不同项目认定,如美国项目,一学期在美国最多可修12学分,苏州大学以1.5系数计算,学生可得18学分。具体认定由学院把关。保研、评奖评优时,暂时没有成绩的课程不计算在内。
2. 如按照方案二执行,学生在接收学校修读课程以百分制成绩登记,该课程转换后的成绩按接收学校给出的百分制成绩登录。
3. 如按照方案二执行,学生在接受学校修读课程以“A、B、C 等形式登记,根据下表中成绩等级制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予以转换:
接收学校 |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 |
A+ |
100 |
A |
95 |
A- |
90 |
B+ |
89 |
B |
85 |
B- |
80 |
C+ |
79 |
C |
75 |
C- |
70 |
D+ |
69 |
D |
65 |
D- |
60 |
E、F |
不及格 |
4. 到欧洲交流学生的成绩,须按照欧洲学分转换系统(ECTS)规定的标准,对应上表进行转换。
3-4,拟删除,改成:当对方成绩评定标准为其他等级时,由教务处参照交流学校标准认定课程成绩。
(三)成绩绩点的计算
成绩分布区间 |
对应成绩绩点 |
90~100 |
4.0 |
86~89 |
3.8 |
83~85 |
3.4 |
80~82 |
3.0 |
76~79 |
2.7 |
73~75 |
2.4 |
70~72 |
2.0 |
66~69 |
1.7 |
63~65 |
1.4 |
60~62 |
1.2 |
0~59 |
0 |
四、项目费用的说明与管理
(一)我校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交流项目,必须缴纳保留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学籍相关的费用。
(二)参加我校单方派出项目的学生到对方学校交流所需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等需自理。
(三) 参与互免学费项目的学生到对方学校交流时所需缴纳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需自理。
(四)派出学生申办护照、签证、购买机票、签证服务等费用需自理。
五、关于海外交换学生来我校学习的管理规定
(一)按校际交流与合作协议约定,来我校学习的海外院校学生的申请条件和选派工作由对方院校决定。
(二)交换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杂费。如果此类交换项目包含互免住宿费和伙食补贴的,来我校的交换生可免费在留学生楼住宿,并从国际交流合作处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伙食补贴费。
(三)交换生应优先选择英语或双语授课的课程,以插班学习的方式,插入与原学习专业相近的班级学习。
(四)若交换生选择在国际教育学院进行汉语补习,所涉及的教学成本费用由我校承担。
(五)交换生的学籍由教学实施学院负责管理。相关学院应于每学期结束后2周内提交来校学习、进修的海外学生成绩单,由学校寄至海外相关院校。
(六) 交换生在我校学习期满后,应于15天内办理离校手续。
(七)交换生来华办理护照、签证,购买机票、保险等费用需自理。
(八)交换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及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与国(境)外校际交换学生管理规定(2012年修订)》(江大校办〔2012〕5号)同时废止。